新闻背景
教师节前夕,山西长治屯留一中部分教师在学校放假后聚餐,共花费1390元,采用AA制付费。屯留县纪委10月1日以“工作日期间中午到饭店聚餐饮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就此事进行了通报批评;10月16日,长治市纪委发布通报,撤销屯留县纪委关于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
教师假日同样可以自费聚餐
尽管当地纪委有着各种不同的理由通报教师集体聚餐,但与以往纪委通报官员违纪情况迎来喝彩不同的是,这次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当地纪委滥用职权,欺凌教师。
教师假日自费聚餐被通报,反映出当地纪委生搬硬套国家相关规定,“好经让歪嘴和尚念歪了”。“八项规定”主要针对党员干部,其中有要求厉行节约的条款,其目的就是为了遏制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之风,在社会上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屯留县24名教师花费1390元,人均50多元,在一个县城来说,怎么样都算不上大吃大喝,况且这些费用是教师们AA制支付的,并没有动用公款。不知道哪门子规定说教师不可以自掏腰包集体聚餐?
如果教师自掏腰包聚餐都要被通报的话,那么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同事之间、亲朋之间是不是也不能聚餐?否则也应该予以通报,不然对屯留一中的教师太不公平。如此一来,屯留所有的餐馆多得关门歇业,因为所有进饭馆吃饭的人都有可能被通报,即使是节假日,这些自掏腰包跟你吃饭的同事、亲戚还有纪委盯着。
纪委的职责是监督官员行为,使其畏于国法,不敢伸手贪污,或者将贪官污吏揪出来,肃清官员队伍。也许屯留县纪委的初衷是好的,以一中教师集体聚餐为例,给其余机关干部敲响警钟,只不过这个例子选择得不太恰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通报教师放假聚餐矫枉过正
从细节着手,一寸不让,以点带面,正是作风建设的要义所在。这个道理公众并非不理解、不接受,但前提必须是分清公私界限。不过,现实当中,公私边界也存在一个广泛交织的宽阔地带。有些时候,难免会发生交集,有关部门的做法如果和公众理解的不太一样,也可能引发舆论反弹。
屯留一中教师聚餐发生的时间是学校放假之后。从公共舆情反应来看,不少人认为,有关部门以工作日期间不能饮酒为名批评这些教师,有些牵强;而其付账方式也是事先商量好的AA制,并非公款吃喝,亦非家长请客。教师也是社会人,除了学校里、课堂上的师表形象之外,也有着其他的社会属性,有交流与沟通、嬉闹与放松的需要。因此,这种放假之后的聚餐,算不算一种正常人的正常诉求,算不算教师们的私权利,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查处官员的“四风”问题,并非是不允许官员有自己的私生活,更不是要阻断官员在这个社会上的正常人情往来,而是旨在杜绝那种假公务之名的私人享受。教师为人师表,当然应该注意形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能以此为依据砍掉其正当的权利。所以,不少公众认为,至少在放假后的个人时间里,教师应该拥有自费吃喝的自由,而当地权力机关也没有必要上纲上线,这未免有些矫枉过正。
小易随想
打虎也要打苍蝇,屯留县纪委这一掌却误伤到了勤劳的“蜜蜂”身上,难怪引得一众质疑。据人民日报客户端于10月12日晚间推出的用户调查显示,仅5%网友认为纪委处理教师自费聚餐“没错”。
而最终确认这种“没错”的,则是其上级长治市纪委,其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决定撤销相关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两股“正能量”:一是公民意识在“成长”。反腐人人支持,可并不支持“盲目反腐”“凑数反腐”。正如舆论反弹:如果都以“全体”“主流”为标准,值夜班的人员是不是因为白天是“法定工作日”、晚上是自己上班时间,什么时候都不能聚餐喝酒了?24名教师在学校放假后聚餐,共花费1390元,还是AA制付费,人均消费50多元,既没有公款吃喝,也谈不上铺张浪费,这也正是作风建设题中之义呀。
二是执纪机关能“成长”。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可能滥用权力,执纪人员不是神,也可能判断失误,这些都是常识。所以,如今承认事件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存在不妥不当,既为基层教师和其他党员干部贡献了一个“判例”,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公职、享受私权,能让“坏事”变得有意义;也表现了执纪单位“能屈能伸”,具有正常的纠错改错机能,能更接地气地深入推进反腐进程。
另外,那份称对屯留一中教师聚餐“主观臆断、生搬硬套做出通报批评……已按程序免去屉世贵纪委书记职务,并改组县纪委班子”的“县委办文件”及时被证伪,否则,相关机构又有被舆论裹挟、盲目随意与用力过猛之嫌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