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报/民生网讯(记者 龚颖)日前,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博士后管理服务水平,省人社厅印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打出了一系列我省博士后工作“放管服”改革的组合拳。
《通知》明确,3月1日起,优化后的博士后人员进、出、退站的办理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初审—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网上预审—设站单位办理手续。网上预审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精简部分介绍信材料也是此次博士后工作“放管服”的重要举措。《通知》明确,3月1日起,取消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部分介绍信,如《进站证明》《分配工作介绍信》和《退站介绍信》,出站、退站,由设站单位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应的行政关系、工资以及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取消博士后人员提交的部分纸质材料,涉及学术内容的材料不再做统一要求,由设站单位自行规定;取消《接收单位意见表》,可用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商调函等过程性材料代替。
《通知》指出,设站单位自主开展博士后学术活动。博士后进站开题、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等学术性工作均由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专家指导组依据相关规定自主实施,并将资料存档备查。
《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版《博士后证书》,同时停发纸质证书。已发放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2013年以后已获得纸质证书的博士后人员可继续获取电子版证书。
《通知》对博士后招收条件及分级管理权限进一步作了明确,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申请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