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潭留潭就业创业若干措施(试行)》,从拓展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就业保障、鼓励留潭就业5个方面制定27条措施,为吸引和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留潭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拓宽就业渠道方面,《措施》主要明确了稳定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规模、增加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扩大民营企业吸纳规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等举措,首次提出开发1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加大创业扶持方面,主要是优化初创注册流程、落实税收优惠、实施创贷优待、给予初创支持、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和实行创业贡献奖励。
《措施》明确,湘潭市将广泛开展校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创新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大力开展大学生见习实习,争取在全市打造100家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同时,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评选,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此外,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强化住房安居保障、提供子女入学便利、畅通职称评定渠道、提供生活服务优待、落实就业权益和帮扶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潭稳定就业人员,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园区)任意选择学校就读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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