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职儿女”话题受到舆论关注。按照网络定义,全职儿女是一种新型的脱产生活方式,指年轻人脱产寄居父母处生活,并通过付出一定的劳动换取经济支持,同时保持学习,尝试找到职业目标。然而,“全职儿女”这个命题真的成立吗?
首先,如果说“父母处”是一个单位,那它有招聘需求吗?在相关具体案例报道中,裸辞在家的女子,父母身体健康,有着自己的日常爱好,并不需要她进行特别照顾,甚至会反过来照顾她,“妈妈会邀请我和她一起跳舞,邀请我共进晚餐,有时出去买很多菜和水果,还要特意跑到我家给我送过来”。即这个单位暂时还没有招聘刚需,无从提供一个全职岗位工作机会。
其次,如果说“全职儿女”是普通员工,那他们有提供多少实际劳动?该女子父母给她每月开4000元工资,所谓要求她早上陪跳舞1小时,上午陪买菜,偶尔陪逛街,处理家里所有和电子相关的事务以及晚上和父亲一起做晚餐。其中,除处理电子相关事务可说是父母方刚需,其余均可说是互相提供情绪价值。但现实中,会有单位如此不等价地“雇用”员工吗?
再次,“全职儿女”和“全职妈妈”概念类似吗?两者确实都是辞职在家,都是付出劳动包括提供情绪价值,但不能就此忽略两者本质的不同。即前者是在社会上一时“无路可走”,由家庭予以收留,伴随的应该是感恩情怀;后者则是主动中断自己的职业生涯,回归家庭照顾孩子,是一个具有牺牲精神的选择。而“全职儿女”如果变得名正言顺,无疑将对感恩情怀形成一种消减。
事实上,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像该女子父母一样给成年子女发工资,一方面是他们家庭经济状况有余裕,另一方面是他们对孩子亲爱表现,并非必须性的单位工资给付义务。如果这种拿工资的“全职儿女”成为社会主流期待,对于那些经济状况捉襟见肘的家庭和谐则可能产生破坏。
与此同时,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一直都是爱的港湾、能量补给站,供在外累了、受伤了的儿女暂时停靠本就无可厚非。而安上“全职儿女”的名头,却让这种情份满满的接纳变了味,甚至还可能演变成那件“皇帝的新衣”让自己沉迷在“躺平”甚至“啃老”状态而不自知。
所以,“全职儿女”是一个伪命题,并可能伤害和谐家庭关系建设,可能阻滞子女上进和奋斗。所以,儿女对父母陪伴,还是少谈钱,多谈义务;父母对子女的容留,则请多谈爱,少谈本分。
兴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