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围绕建强载体,发放博士后平台建设补助和对优秀平台予以奖励。围绕调动设站单位积极性,对新进站博士后全员给予日常经费保障,补助标准20万元/人。围绕吸引优秀博士进站,实施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每年引进10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进站,每人资助40万元。
大力支持博士后出成果和创业,每年支持300名左右在站博士后从事创新研究。在省和市州自然科学基金和科研计划,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中对博士后单列申报和评审名额,开辟优秀博士后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直通渠道。搭建以“五共活动”为主的博士后创新创业支持平台。
每年择优评选100名左右当年出站留鄂优秀博士后,资助标准15万元/人,每3年遴选10名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资助标准为30万元/人。对来鄂留鄂博士后发放安家生活补贴,补助标准为30万元/人。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还会纳入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针对博士后需求,明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方面的优待政策。
来巧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