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社赋能产业发展作用,助推全市创新创业之城建设,怀化市人社局日前印发《怀化市“陆港合伙人”招募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包括陆港合伙人招募条件招募程序、合作方式、有关待遇、考核与管理等七章二十五条。同时,设立市陆港合伙人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陆港合伙人招募、管理、服务工作。
《办法》明确,要结合怀化实际探索建立陆港产业合伙人、非遗点亮城市合伙人、乡村振兴合伙人等陆港合伙人招募体系。广泛征集全市“5+10”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短板弱项和特色优势,通过梳理汇总将其转化为各产业链的中小型项目,并以“招募令”的形式为上述项目公开招募合作伙伴。此外,陆港合伙人与招募单位可通过技术入股、创意合作、资金合作、创办企业、合作招商、专业服务等方式“一对一”开展结对合作。
《办法》规定,陆港合伙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享有招募方优势资源和项目开发优先权,在项目报批、土地流转、资金补助、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怀化市陆港合伙人管理服务办公室协助申请人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可优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税和科技金融政策。对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的陆港合伙人或合伙项目,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
据悉,怀化市“陆港合伙人”招募工作围绕“5+10”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各产业链的龙头和重点企业实际需求,联动产业主管部门集中发布招募令。在招募过程中,注重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谋划吸纳有助于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小而精而美”项目,加速形成怀化“新制造”“新服务”,开发一批“新应用”“新业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