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们理清关系、分清责任,让争执近3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化解。”近日,保靖县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农民工贾某胜签署调解协议时说道。
原来,保靖县人社局会同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开展“合力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活动中,成功化解一起因工伤保险争议引发的赔偿纠纷,助力农民工兄弟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据悉,贾某胜2021年12月受贾某旺之约到该县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做木工不慎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贾某胜多次向该建筑工程公司索要赔偿款,公司却以不是贾某胜实际用人单位,不认识贾某胜为由,要求其去找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包工头,然而房地产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三方代表在赔偿问题上相互推脱责任。贾某胜无奈于2024年11月4日向保靖县人社局仲裁院投诉。仲裁员接到投诉后,便联系保靖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约请其他调解员一起启动联合调解。调解员从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与工伤保险政策两个方面释明赔付责任。经过解调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贾某胜获得工伤赔偿待遇80000元,其他赔偿走基金理赔程序。这场拖了近3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龙安生 黄丽霞 彭书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