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3年湖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基准值调为3350元/月。这是记者1月7日从湖南省社保局了解到的最新消息。这一规定于2013年元月开始执行。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2012〕125号文件精神,2013年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在2012年度申报数的基础上暂提高10%,个人基数最低暂为2010元/月,最高暂为10050元/月。单位缴费基数暂为该单位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个人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暂为3350元/月,低档暂为2010元/月。
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2013年度缴费基数暂为1340元/月。
2013年到龄办理退休待遇计发的人员也暂将3350元/月作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发,不再延期办理退休手续。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和单位申报基数核准之后再统一进行调整和结算。
本报记者 寻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