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我是某消防器材销售公司职员,公司《职工手册》中规定:工作库房及存放消防器材间等区域一律禁止吸烟。一天下班时,我刚走出库房后就点燃了香烟,恰巧被前来视察库房的领导发现。翌日,公司认为,我在禁区吸烟属违纪行为,遂对我做出辞退决定。请问公司做法合理吗?
律师说法: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其解释权并不在公司。该公司的“只要触犯制度规定,就有权辞退”的做法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劳动合同法》第39条(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你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但毕竟是初次违纪,而且是走出库房外吸烟,并非是多次违纪、更非屡教不改,或者因违纪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因此,公司做法欠妥,你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