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岳阳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发布岳阳市201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95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为1050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行政区为9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为10元/小时。此外,该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执行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据岳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曹金娥介绍,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30元,调整后的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较此前每月上涨120元。“2011年湖南省最低工资的涨幅为15%,2012年的涨幅为13%,我们岳阳涨了20%。市场有发展,人民得实惠,我们人社部门将把政策惠民落到实处。”曹金娥说。陈泽锦 黄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