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

    本报讯 1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有媒体报道,据专家推算并预测,我国养老金缺口到2013年将达到18.3万亿元。人民日报近日发表专版文章,明确回应养老金大可足额发放没问题,参保人员要放心。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我国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895亿元,比上年增长25.9%。全年基金总支出12765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72亿元。到2011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万亿元,而再往前的2010年底,结存为1.53万亿元。
    据了解,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2005年至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国务院要求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