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参保一年能落户长沙城区

  落户长沙正变得更容易。2015年12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落户长望浏宁只需要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长沙内五区及高新区的条件也放宽了。株洲、湘潭籍居民在长沙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并参加社保,就可以迁入长沙。父母、夫妻、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长沙2015年12月28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户口迁移政策方面,也有相应调整:以后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当地落户。在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可在当地派出所落公共集体户;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投资兴办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和工商部门确认的企业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均可以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户籍在株洲、湘潭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只要在长株潭三市中的任一市市辖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可在长沙市辖区落户。

  此外,长沙市将以居住证作为载体,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平等受教育权利,按规定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创业优惠政策、计划生育服务。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和社会救助制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