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到2020年,湖南省级党政机关、市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1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为残疾人带来“新年大礼包”,以一系列“输血”“造血”措施,在民生兜底的基础上,帮助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提高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障水平

  湖南将在2016年建立全省统一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并与国家政策相衔接。《实施意见》提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要成为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鼓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采取给予补助等形式,支持残疾人家庭购买财产保险、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增强残疾人家庭抵抗风险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各地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要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等,要通过采取托底保障等措施,保障其改善居住条件。

  在城镇巷口设置残疾人就业摊点

  服务好残疾人,并不是简单给钱就行,“生活得更有尊严”是残疾人群体共同的心声,而就业则是关键。《实施意见》提出了多个方面、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的政策,除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预留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外,还要求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同时,各地要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除创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其他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此外,《实施意见》更加注重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对残疾人兴办、创办、领办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在场地、资金、技术、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政府在城镇临街小巷巷口划定专门地块,设置残疾人就业摊点,帮助残疾人自力更生从事经营活动。支持发展残疾人家庭手工业,建立完善残疾人家庭手工业服务体系,开辟残疾人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渠道。

  开发建设全省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逐步实现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治疗、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联合办学。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平等的机会。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津贴,对在残疾人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并从该岗位上退休的,其加发的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

  《实施意见》明确,将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网络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全省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与教育、民政、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推动残疾人工作的规范化、个性化。大力发展“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与残疾人各项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领域创造新生态。

  本报记者 叶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