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启动2015年度居民医保、新农合追补工作

  日前,衡阳市石鼓区启动2015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追补工作,对2015年度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城乡居民患者进行大病保险补偿追补,即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参保人员10000元,低保户5000元)以上费用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此项工作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

罗婧青 李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