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将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开展吸纳大龄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费试点,吸纳“4050”大龄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下同)占全体员工比重在15%以上,或可缓交公积金。
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住房公积金缓交试点的通知》对此作出规定,以鼓励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发展。
试点范围为湖南省境内吸纳“4050”大龄人员就业的产业园区企业和5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且必须同时符合“吸纳城乡居民就业(含非全日制用工)‘4050’大龄人员占全体员工比重在15%以上”“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两个条件。
《通知》指出,试点范围内企业,可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住房公积金缓交申请。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底前将企业缓交申请资料汇总后报当地市州人民政府审核。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企业可暂缓交住房公积金。《通知》实施期限5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本报记者 叶飞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