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会诊”公款吃喝——

惩治变相腐败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杨爱珍

北京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 左宪民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 王青斌

浙江大学政府管理系副教授 吴金群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赵俊臣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袁柏顺

旁观者语
    习近平曾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李克强也曾说,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老百姓办好事,用得不好误民误事甚至滋生腐败。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形成不能贪不敢贪机制,给权力涂上反腐剂戴上紧箍咒。权力运行领域都要有制度有规范,让权力只能用来为公不能谋私。“变相”腐败不仅折射出制度的缺乏,更反映出封建特权的残留。要铲除腐败的存在土壤,除了官员自身“修德”以外,还应对权力进行约束。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提出,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出访活动。
    “禁令”既出,着实令民众鼓掌欢呼。但近期相继传出公款吃喝转入“地下”、把国企食堂“变身”为“堪比五星级饭店的内部餐厅”、“把茅台酒倒进矿泉水瓶”等新闻,再次令朝野震动。面对公款吃喝“变脸”乱象,怎样彻底切除腐败“毒瘤”,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多位专家学者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同题问

反腐产生一定效果才会“变相”
    “秘密吃喝”极具隐蔽性,如何看待这种“变相”腐败现象的出现?
    王青斌:对于“变相”腐败,要辩证地看。一方面说明反腐还需深化,进一步完善权力的运行规则和监督制度;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当前的反腐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效果,使腐败行为不敢堂而皇之的出现,而被逼进行“变种”。
    杨爱珍:“变相”腐败现象表明反腐制度和机制的缺乏。反腐败任务非常艰巨,如果不是真正下决心,并配以具体的制度,反腐只能是雨过地皮湿。
    袁柏顺:这种现象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反腐倡廉政策上的体现,正是“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将智慧与精力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本质上仍然是不折不扣的腐败,而不仅只是不正之风。

“变相”腐败甚至会危害信仰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曾执行过“四菜一汤”标准,有资料记录当时一些地方盛行大盘子,把几道菜合成“立体化”的四菜一汤。为什么这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会始终存在甚至蔓延?
    杨爱珍:造成这种“变相”腐败的因素很多。第一,没有制约的权力易生腐败。从我国政治实践分析,虽然有多重监督可以对权力进行制约,但很多监督流于形式。第二,监督机制缝隙大,有空子可钻。我们的制度规定比较空泛,比较原则,没有具体的量化规定,为“变相”腐败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处罚不严也是造成“变相”腐败存在的重要原因。第三,封建主义官本位意识与市场经济负效应的结合。“变相”腐败之所以有市场,与“拉关系”、织“关系网”、搞“人身依附”有很大关系。这种痼疾潜伏在我们的认知谱系和伦理谱系之中,甚至危害我们的信仰。中国是人情社会,“变相”腐败很容易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
    赵俊臣:造成这种“变相”腐败的原因,最根本的是两条:一是制度不健全,有很多漏洞;二是监督不足。

避免“运动式”反腐昙花一现  重在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杨爱珍:领导人关于政府管理和反腐败的表述,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是中共反腐败立场的重申;第二,是对腐败现象蔓延的担忧和表达了“壮士断腕式”的决心。目前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切切实实影响到党群关系、政社(政府与社会)关系、干民(干部与民众)关系的大问题。
    王青斌:近期领导人的表态总体特点是强调“制度反腐”,即通过健全权力运行规则和完善监督体系来达到制约权力滥用来达到反腐的目的。这也说明了我国反腐是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成,腐败乃是制度原因导致的,要从制度层面消除腐败的根源。反腐要从完善制度开始,做到反腐的制度化、长期化,避免昙花一现的“运动式”反腐。
    左宪民:怎样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个“笼子”就是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反腐败必须与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吴金群:如果自上而下的中央重视和自下而上的民众诉求得到持续的互补与协同,我国反腐败的工作力度和效果将会逐渐增强,手段和方法将会进一步扩展,机制和制度将会逐步完善。遏制“变相”腐败,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就必须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