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湖南将执行这些医保新政策

  中人社传媒讯(记者 黄浔 通讯员 欧阳振华)2022年,湖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启用、《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出台……记者日前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2022年,湖南将执行这些医保新政策。

 

  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

  2021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此外,还有医保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新增进入目录的74种药品(包括7种非独家药品直接调入和67种谈判新增药品)涉及21个临床组别。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20种;肿瘤用药18种,覆盖了肺癌、淋巴瘤、乳腺癌、肝癌、胃癌、骨髓瘤、前列腺癌和神经内分泌瘤等领域;丙肝、艾滋病等抗感染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肺炎治疗用药2种;其他领域用药12种,患者受益面广泛。本次调整也纳入了包括维迪西妥单抗在内的新型靶向药物。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原来价格昂贵的药品开出了平民价,它们是符合“保基本”定位的药品,经谈判后顺利进入目录。其中,70万元1针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知名“天价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经过谈判后大幅降价,达到多数患者可承受范围之内,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谈判价;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等年治疗费用超过100万元的“天价药”,经谈判全部降至30万元以下。

  这些“天价药”自身降价,加上医保报销,患者家庭的负担水平将显著下降,将极大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执行《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自2016年湖南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来,大病保险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在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补偿限额方面,大病保险年度补偿限额统一为40万元,相比以前提高了10万元,并取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有效减轻群众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施行《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

  《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的出台,妥善解决了以前各地医疗救助标准差异较大、政策碎片化问题。通过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建立了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防止发生因病返贫致贫。